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由学生本人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经院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和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已初步拟定,现予公示(见附件《文法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公示时间:2020年 10月5日-10月10日。
如对人员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口头或书面材料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反映。
联系电话: 0371-63516975
文法学院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