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校组〔2022〕36号)要求,文法学院党委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条件,经各学生支部党员申报、审核、评审、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院党委会研究等程序,拟推荐胡含蕊、李俊燚2名学生党员为“大学生党员标兵”候选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文法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 0371—63513975
文法学院党委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