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实践性环节。为了确保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文法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文法系成立毕业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系2018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领导管理。
组长:李国英 葛丽娅
成员:王本聚 白慧颖 李新宇
二、实习时间安排
(一)实习准备阶段
1.2017 年12月20日召开系班子会议,具体部署2018届学生实习工作。
2.2018年1月10日,召开全系毕业生实习动员会,进行思想动员,同时由辅导员以班会的形式将实习工作具体要求传达到各专业的毕业生。
3.学生在实习前,到辅导员老师处领取与实习有关的实习鉴定表、实习承诺书等资料。
(二)实施完成阶段
1.2018届(2015级)学生自2018年1月21日实习开始,至2018年5月21日(暂定)实习结束。
2.学生在完成实习任务的同时,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2018年5月22日(暂定)前交稿。
三、实习方式及要求
(一)实习方式
原则上以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为主。学生可以在某一固定岗位上完成实习任务,也可通过换岗、轮岗完成实习任务。
(二)实习要求
1.毕业班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除外)必须参加毕业实习。
2.学生落实实习单位后及实习期间调换实习单位的,需将实习单位相关信息及时报告辅导员,辅导员及时汇总后交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3.学生应根据实习安排,认真完成相关实习内容。实习期间,每月至少向辅导员教师电话汇报一次实习情况,并做好实习指导记录(记录汇报时间、内容)。
4.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以及用人单位、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实习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
5.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有思想问题或工作中的问题,应及时与辅导员教师联系,汇报实习中的情况,辅导员教师及时耐心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并汇报给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6.学生在实习的同时,要如期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每位学生于2018年1月11日前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选题;4月10日前上交初稿;5月22日前按学校规定的格式打印,一式三份,交指导教师。
7.学生应于2018年5月22日当天返校。
8.学生返校时,向辅导员老师提交本人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
四、安全注意事项
1.学生实习期间,若从事危险工作或工作岗位有安全注意事项的,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2.学生应主动和实习单位签订用工协议,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学生因公因私外出,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4.学生乘坐交通工具时,应注意个人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五、其他事项
(一)有意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应于2018年1月10日前到辅导员老师处登记,并准备接受资格审查。
(二)学生应于2018年5月22日前,向辅导员提供加盖接收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以备办理就业报到证。
文法系
2018年1月6日